英国欧亚交流协会章程

第一章 基本宗旨:

扩展中国传统文化教育深入西方国家为主导,计划并组织各层次教育领域的交流互动,利用游学,考察及互动教学等方式,来营造一个知识与智慧的平台,积极举办各种中西方文化交流的活动,推广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相互融合.

第二章 组织构架与职责

第一条 组织架构

本协会设立:主席,会长,常务副会长三人,副会长三人,荣誉会长,常务理事会,秘书处(设立中文秘书,英文秘书), 本协会还将根据会务需要设立相关的部门,协助处理安排会务

第二条 组织的产生

主席由本会创始人永久担任。
会长由常务理事会提名,会员大会选举产生,任期为三年,最多连任两届
执行会长,常务副会长,副会长由主席,会长提名,会员大会通过,任期为三年,最多连任两届。
相关部门由主席,会长,副会长提议,常务理事会讨论设立。

第三条 职责

主席职责:
主席有掌控本会的运作与发展的职责;
代表本会参加,出席与有关的活动及会议,主席因故不能出席会议,可委托他人出席,但受委托人无表决权;
提名执行会长,常务副会长及其他部门人选;
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力;
有带头缴纳会费的义务。

会长职责:
会长协助主席处理会务工作,当主席外出不能处理会务时代理主席署理会务;
代理主席参加出席与有关的活动及会议;
会长因故不能出席,可指定他人出席,但受委托人无表决权;
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力;
有带头缴纳会费的义务。

执行会长职责:
执行主席和会长,常务理事会做出的决定,协助主席及会长处理协会工作;
受主席和会长委托参加,出席与协会有关的活动及会议;
执行会长因故不能与会时,可委托其他会员出席,但受委托人无表决权;
执行会长由主席直接任命
有带头缴纳会费的义务。

常务副会长职责
主席和会长,常务理事会做出的决定,协助主席,会长及执行会长处理会务工作;
受主席和会长委托参加,出席与有关的活动及会议;
三位常务副会长分别负责协会的对外公关, 财务,内部行政管理事务,
常务副会长可代表协会参见相关活动, 及会内常务理事会会议
副会长职责:
执行主席和会长,常务理事会做出的决定,协助主席,会长,执行会长及常务副会长处理会务工作;受主席和会长委托参加,出席与商会有关的活动及会议;
副会长因故不能与会时,可委托其他会员出席,但受委托人无表决。

荣誉主席和会长职责
荣誉主席和会长是一个荣誉职位,不履行任何指责,但在适当时可受主席或会长的委托出席及参加本会的活动及会议,但无表决权;

常务理事会职责
常务理事会由协会主席,会长,执行会长,常务副会长,秘书长及执行秘书长组成。
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,审定本会的收支报表,审批大型的会务支出;
监督会务的发展及人事任免的公平,处理会员和其他人的投诉;最后将人事任免,财政收支报告提交给常务理事会通过。
修改章程;
必要时可根据主席,会长提议召开临时会议;
常务理事会有权开除因犯法,重大违规而给本会造成很坏影响的会员;
常务理事因故不能与会,必须向常务理事会请假或派代表参加,但代表无表决权,如常务理事既不请假,也不派代表出席,当作缺席,连续三次缺席,当自动放弃常务理事职位;
常务理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。

秘书处
秘书处设秘书长和执行秘书长,下设英文,中文秘书各一人,办事员多人。
秘书处负责起草本会的文书往来,通知开会,组织会务活动,负责收发邀请信函;
负责起草年度会务报告,编写文档,保管备份文档和礼品,购置活动所需的物品及礼品;
负责各会议记录与备份;
秘书处负责与国内外单位的联系,所有代表本商会的官方文件均由秘书处统一发布。
本会工作人员均无薪酬,但适时可有补贴。

第三章 会员

会员采取自愿申请,批准加入的原则;
会员有表达意见,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力;
有享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力;
遭遇不公正待遇时,有寻求本会支持与协助的权力;
会员有定期缴纳会费的义务;
会员要遵守本会的规章制度,积极地为本会作贡献,自觉地维护本会的利益和名誉;不做有损本会名誉的事,会员如果违法犯罪的严重错误,给本会造成很坏的影响,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可将其除名;
本会不对会员的任何犯罪行为负责。

第四章 会员大会

会员大会每年举行一次;
选举产生新会长,执行会长,常务副会长(换届年);
讨论通过年度工作报告;
讨论通过年度财政收支报告。

第五章 会费

会费分普通会费和特别会费;
会费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。

第六章 协会内部交流活动

定期召开会员大会聚餐, 集纳各方人士。

第七章 微信群的规定

上传个人真像作为微信头像;
微信群是用来讨论协会的工作和会员思想交流;
群成员要积极参加讨论
实行实名制;
未经核心成员组研究同意,不得随意添加与本会无关人员到微信群;
对持有不同看法的问题要直言不讳,不得勾心斗角拉帮结派。
不得在群里发与本会无关的商业广告

第八章 协会决议通过程序

不论任何会员是否参加每次会议,只要是会议所做的决议且一致提供,任何会员必须坚决执行。当有些会议决议需要大家讨论,请大家在规定时间内(通常为一周)反馈意见,经大家讨论并一致通过才能重新写入会议决议,否则无效。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得到任何回复,则被视为通过。

第九章 后序

本章程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备案。

本章程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相适或不完善时,可经主席和会长提议,常务理事会讨论修改。